免去金大军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曹喜刚同志为县人民法院辉南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曹喜刚同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赵庆博同志县人民法院辉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善林同志县人民法院辉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韩宝亮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3 10:00:52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