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内设部门及其职能
(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负责对本院管辖的各类案件登记立案;负责审理除专业化审判之外适用一审简易程序的民商事案件和小额诉讼案件;负责审理确认之诉;负责办理适用督促程序案件;负责维稳、案件信访接待工作等。
(二)刑事审判庭
主要负责:负责审理应由本院管辖的各类刑事犯罪一审案件;负责扫黑除恶等刑事类专项行动;负责对判处管缓免人员的回访考察工作。
(三)民事审判庭
主要负责:负责审理应由本院管辖的各类民商事一审案件。包括:婚姻家庭类案件;道路交通事故类案件;除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事故类案件以外的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包括人身权利、劳动争议、合同、证券、票据、企业破产案件等)。
(四)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主要负责:审理应由本院管辖的行政一审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负责国家赔偿案件;负责审理领导审判团队不适合审理的发回重审、再审、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检察建议的案件;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新类型案件。
(五)执行局
主要负责:负责承办执行实施案件、执行异议审查案件、执行监督案件、执行诉讼保全案件;执行法律规定的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上级法院指定由本院执行的案件;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公证的案件;确定执行任务并检查、监督完成情况;负责办理委托执行和提级执行;执行宣传工作;执行指挥中心运行工作;组织处理执行工作请示等事宜。
(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主要负责:负责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案件信息管理、案件质量评估、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绩效考核、审判委员会事务管理、法律文书上网、司法统计、卷宗评查工作;负责评估、鉴定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司法公开等审判管理工作;负责法院司法改革的调研和指导;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等。
(七)政治部(审务督察室)
主要负责:负责法院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新闻宣传、记功奖励、图书管理、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法院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文职人员、聘任制人员的招录及签订劳动合同工作;负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负责机关考勤工作;负责监督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追究全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等工作。
(八)综合办公室
主要负责:负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院印、院长印章等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党组会务和记录工作;负责机要、发文审核、来文拟办转递、下发文件、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内部信息工作;负责法院计划财务工作;负责电子法院、信息化建设、设施维护工作;负责法院计算机网络的运行、管理、维护等工作。
(九)司法警察大队
主要负责: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负责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工作;负责警卫法庭工作;负责协助送达有关法律文书、配合有关案件执行工作;负责本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负责司法警察警衔审批和呈报工作。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4 15: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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