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执行”的方式执结一起拖欠材料款案件,执行干警借助信息化手段打破空间限制,为当事人节约时间成本,提供了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务。
安某经营了一家装潢材料营销中心,合作多年的吴某经常在安某处购买装潢材料。由于彼此熟悉便采用赊销的方式,时间久了,吴某拖欠部分材料款一直未给付完毕。眼看赊账的数额越来越多,安某多次索要,吴某均是因故推托。无奈,安某向辉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
到了约定还款期限,吴某也没有主动还款意愿,安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在进一步沟通中了解到,申请人目前身在外地,由于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达现场配合执行程序。为了不错过结案的最佳时机,维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决定借助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开展执行工作,保障执行效率。在与当事人双方沟通后,确定了线上调解时间。
调解当天,工作人员提前与当事人连线,开展线上调试,保障线上调解不出纰漏。调解过程中,在确认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后,组织双方协商还款事宜,通过对当事人释法明理、积极沟通悉心劝导,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同意立即一次性给付拖欠材料款。
辉南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砥砺责任担当之勇,于指尖线上、案前桌边为战场,通过微信、吉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线上的方式推动审判执行工作不止步,多种途径、灵活高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司法服务的信息化、数据化,真正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真正做到急人民之所急,便民、利民、司法为民。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03 13: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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